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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5 10:37:26   作者:实验室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相关院(系):

为继续做好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西石大实〔2020〕214号)、《西安石油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西石大实〔2020〕214号),经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职责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发布评价考核结果。

各相关院(系)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参加考核。

二、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周期: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考核指标:本次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开放共享、人才培养三项。

(二)考核流程

1.各院(系)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指标》(附件1),向实验室管理处报送每台(套)大型仪器设备《西安石油大学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打分表》(附件2)及相应支撑材料。

2.实验室管理处对各院(系)报送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指标》计算各院(系)每台(套)大型仪器设备考核得分。

3.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院(系)工作的总体情况,综合评定院(系)评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档次。

(三)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院(系),学校优先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2.考核结果为较差档次的院(系),学校责令其完成整改,督促院(系)切实承担起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参加考核的院(系)应如实提供相关考核材料。凡发现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给予相关院系及责任人通报批评处分,考核结果定为较差档次。

2.请各相关院(系)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鄠邑校区工程训练中心209室),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1903838367@qq.com。

联系人:杨程元 联系电话:81469693

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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