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针对前期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整改,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整改成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现就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地点
检查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周五),9:00-12:00检查鄠邑校区教学实验室;14:30-18:00检查雁塔校区科研实验室。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内容
学校将在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各院(系)教学、科研实验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开展集中检查,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1.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实验设备完好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是否干净、整洁,实验仪器设备、药品摆放是否规范、整齐;实验设备是否定期维护,运行良好。
2.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领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
3.特种设备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实验、实训场所特种设备运行、年检、警示牌张贴、人员培训等情况。
4.压力气瓶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实验、实训场所压力气瓶的采购、使用状态、安全标识悬挂、设备年检等情况。
5.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上一次检查后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特别是下发整改通知书后的整改情况。
6.实验室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内是否有杂物堆积,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等情况。
7. 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三、组织方式
1.各学院(系)近期开展自查自纠。
2.实验室管理处在自查自纠阶段完成后,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3.实验室管理处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汇总,向相关院系进行反馈,同时报学校稳定安全工作办公室。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
联系人:周毅华 电话:81469693
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