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6号)精神以及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11月17日,实验室管理处会同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国有资产处、后勤处分别对鄠邑校区和雁塔校区实验室开展了安全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各院(系)实验室消防安全、水电安全、环境卫生、人员及特种设备管理,以及相关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等情况。






检查中发现,各院(系)实验室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能够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对于前期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院(系)自纠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但仍有个别科研实验室存在易燃杂物堆积、实验药品存放不规范、违规串接电插板、违规存放食物饮料等情况。检查组就发现的安全隐患向相关院(系)实验室负责人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对于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求相关院(系)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此次检查旨在督促各院(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续实验室管理处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文:周毅华 图:李庆本、周毅华 编辑:李庆本 审核:时保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