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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实验室安全“日自查、周检查、月上报”工作机制并做好月报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30 14:51:11   作者:实验室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及上级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压实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检查长效机制,根据国家规范关于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实行“闭环管理”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建立实验室安全“日自查、周检查、月上报”工作机制,并就月报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应按照“实验员—实验室—院系—学校”四级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以下检查任务:

(一)实验员每日自查。各实验室实验员或安全管理员每日对实验室进行现场自查,如实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仪器设备运行状态、危险化学品存放与使用、气瓶及压力容器状态、水电气关闭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实验废弃物处置等。涉及重大风险(Ⅰ级)和较大风险(Ⅱ级)实验室的,应严格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执行每日检查,实验前后必检查。

(二)实验室负责人每周检查。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主任或安全责任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覆盖本实验室所有房间的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源管理、前期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实验人员操作规范性等,形成书面记录存档。检查可结合本实验室实际,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或督促实验室开展自查。

(三)院系每月全面检查并上报。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覆盖本单位所有实验室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牵头,实验室主任、实验员等参加。检查结束后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月报》,经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次月5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处。

(四)学校层面监督抽查。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接收各院(系)及相关单位月报,组织抽查、专项检查和通报,不替代院系日常检查责任。

二、检查内容

各级检查以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当年度最新版本)为基准,包括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及准入、实验场所及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危险源辨识、个人防护、实验废弃物处置等方面。各院(系)及相关单位可结合实验室安全等级和风险状况,对Ⅰ级、Ⅱ级实验室适当提高检查频次。

三、月报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院(系)及相关单位须于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实验室安全自查月报》及隐患清单报送实验室管理处。

(二)报送内容。月报应包含以下内容:

本月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情况(含日自查、周检查、月检查的开展次数及覆盖情况);

本月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清单;

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销号、正在整改、尚未整改的分类说明);

本月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及安全准入等管理情况;

需学校层面协调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或困难;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报送方式。各院(系)及相关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月报》(附件1),经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Word/Excel)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发送至实验室管理处邮箱:sysgl@xsyu.edu.cn。纸质版由各单位留存备查,无需另行报送。

(四)闭环管理要求。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院(系)及相关单位应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问题登记—通知整改—追踪整改—复查销号”的闭环管理。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实验室,应坚决采取停用、封存、整改等措施,隐患未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须应报尽报,严禁瞒报、迟报、漏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院(系)及相关单位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应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月报报送工作。

(二)明确专人负责。各院(系)及相关单位应指定一名实验室安全工作联络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月报的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

(三)强化结果运用。实验室安全“日自查、周检查、月上报”工作机制执行情况将纳入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对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瞒报、迟报、漏报安全隐患的,将予以通报;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做好资料归档。各院(系)及相关单位应妥善保存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检查记录、每月检查台账及隐患整改销号记录等相关资料,以备学校和上级部门检查。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1469693

邮箱:sysgl@xsyu.edu.cn

附件1:实验室安全自查月报(模板)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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