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西安石油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西石大实[2020]214号)文件规定,学校开展了2021-2023学年度大型大型仪器设备考核工作,经院系自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单位:化学化工学院、石油工程学院
良好单位: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较差单位:电子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理学院
公示期: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
联系人:宋轶鸿 电 话:81469693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
实验室管理处(代章)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