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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迎接“平安校园”高校评估专家组进校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7 13:12:53   作者:实验室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院(系):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相关省级部门及有关高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将于2023年3月30日到我校开展陕西省“平安校园”高校评估认定工作。检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师生座谈等方式,对我校雁塔校区和鄠邑校区进行检查,其中实验室安全是检查工作的重点一环。根据学校创建申报省级“平安校园”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为充分做好实验室迎接验收准备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

专家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检查实验室创建情况:

(一)实验室环境卫生和日常安全保障情况。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及实验仪器设备维护工作,确保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整洁有序,实验仪器设备、药品摆放规范、整齐,实验设备运行良好。实验安全操作规范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上墙,实验室安全日志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完善。

(二)实验室安全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实验室安全体系建设完备,人防、物防、技防等“三防”建设落实到位。

(三)实验室危险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查看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管理制度健全,购买、存储、使用和回收等环节管理规范,相关台账健全。

(四)实验室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查看实验室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标准,相关安全标识清楚醒目;管理使用、维修维护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无安全隐患。

(五)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相关制度,责任落实到位;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维护,确保器材设备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相关台账健全。

(六)实验室应急管理情况。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完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强,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开展应急工作队伍培训和演练,快速反应机制健全。

(七)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历次检查后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特别是下发整改通知书后的整改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是学校今年高度重视的重点工作,也是充分展示实验室安全成效和对外形象的有效途径,各学院、实验室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相关人员到位、检查资料齐全、实验设备完好、实验秩序井然”。专家组进校检查期间,各实验室应有专人值守,实验人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各学院要提前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介绍和接待。

(二)各院系于3月30日前全面开展院系实验室环境卫生整治及安全自纠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学校历次检查反馈的重点问题要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对短期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专家组进校检查前,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院系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查,各院系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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