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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04 14:45:11   作者:实验室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春季学期实验教学工作,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近期组织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周五),9:00-18:00检查鄠邑校区教学实验室和雁塔校区科研实验室。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学校将在各院(系)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工作开展集中检查,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1.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实验室、实训场所疫情防控的场地布置、物资保障、人员安排等工作。

2.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实验设备完好情况。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及实验仪器设备维护工作,确保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整洁有序,实验仪器设备、药品摆放规范、整齐,实验设备运行良好。

3.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领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

4.特种设备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实验、实训场所特种设备运行、年检、警示牌张贴、人员培训等情况。

5.压力气瓶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实验、实训场所压力气瓶的采购、使用状态、安全标识悬挂、设备年检等情况。

6.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历次检查后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特别是下发整改通知书后的整改情况。

7.实验室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内是否有杂物堆积,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以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为契机,强化安全隐患整改,认真组织实验室和实训场所负责人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及安全自查工作,扎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干净、整洁、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

2.各院(系)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学校历次检查反馈的重点问题要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对短期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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