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西石大实〔2019〕238号)具体要求,现将开展2020年暑假前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及范围
1.各院(系)于7月10日(周五)前完成对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其中鄠邑校区各实验室重点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检查保养、防疫措施和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下学期开学时实验课程顺利开课;雁塔校区各实验室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以及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检查组拟定于7月13日-7月15日深入各院(系)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请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院(系)实验室安全工作实地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一级危险源实验室和二级危险源实验室,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各院(系)实验实训场所是否规范张贴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安全责任信息牌,是否规范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教育日志》。
2.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历次安全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后的整改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着重检查实验实训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齐配足,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有效和正常运转,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日常管理情况,特别是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领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工作记录是否完整。
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着重检查各实验室特种设备运行、维护、警示牌张贴、人员培训情况,特别是压力气瓶的日常使用、维护情况。
6.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实验仪器设备、药品摆放是否规范、整齐,是否有人吸烟、留宿等现象。
二、 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及时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做好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切实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2. 各院(系)要以此次安全检查为契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短期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并做好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学校检查期间,请各院(系)主要领导或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陪同检查,并就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做简要汇报,确保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