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
为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顺利开展,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石大实﹝2013)132号),学校决定对2014年立项的国家级及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获得省级和国家级立项的按照国家级项目进行)。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所做的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等方面。
三、时间安排
1、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西安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于9月20日之前将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与获奖证书)交各院(部、系)。
2、各院(部、系)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进行答辩,并于9月28日前将检查结果交实践教学科。
3、学校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希望各院(部、系)、项目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大创”项目中期检查。
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