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西安石油大学
“弘石实验教学奖教金”获得者的通知
各院(部、系)及工程训练中心:
为充分调动我校实验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优秀,表彰先进,学校决定开展“弘石实验教学奖教金”获得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实验室(中心)建设、管理及实验教学的在编在岗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参加人员须在实验室工作满两年以上。
二、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实验工作,品德高尚,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能够正确处理学校、部门和个人的关系。
2、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积极承担各项任务,勇于探索和创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
3、所承担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工作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4、在近两年中,没有发生过实验教学事故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事故。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6月15日-6月23日,各单位组织初评。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名。于6月23日前,各单位将被推荐人相关材料报实验室管理处。
2、6月24日—7月6日,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学校专家评选组根据候选人相关材料及实验课观摩效果(准备一节实验课,内容包括实验课的组织安排、课堂讲解及实验操作等环节,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评选5名“弘石实验教学奖教金”获得者。
四、奖励办法
学校对当选的“弘石实验教学奖教金”获得者个人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并将在2015年教师节大会上予以表彰。
五、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西安石油大学“弘石实验教学奖教金获得者”申报表》(见附件)。
六、报送地址与联系电话
报送地址: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新校区逸夫楼209室)
联系电话:81469694。
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6月15日
西安石油大学“弘石实验教学奖教金获得者”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