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27 08:35:16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各院(部、系):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立项的68个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即将到期,为了做好该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材料
请各项目组认真填写《西安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格式参照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于201558日前将以上结题材料交实践教学科,结题报告及总结报告一式三份并附成果材料1份(包括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答辩组织
答辩工作由实验室管理处组织,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教授,分组进行答辩。
三、答辩时间及地点
结题答辩工作于520日前完成,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四、答辩要求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20分钟,其中用PPT进行内容陈述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专家提问和回答问题时间10分钟。内容陈述由项目组一名成员进行汇报,专家提问由项目组全体成员集体作答。
2、在进行结题答辩时,应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取得的成果、成果演示等。
五、答辩成绩和评分标准
1、评分标准
答辩评分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记分。
1)优秀
完成项目研究,研究成果突出,有公开发表高水平的论文、专利;研究报告撰写规范、文字精炼。
2)合格
完成项目研究,有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撰写规范、文字精炼。
3)不合格
没有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报告撰写不规范。
2、答辩成绩
通过答辩,专家组根据项目组答辩的总体情况给出答辩评语,并按照评分标准给出答辩成绩,同时作出是否同意该项目结题的评定。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及时告知项目相关老师和学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及结题答辩的准备工作。
2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基金报账细则,答辩结束一个月内,完成项目相关费用报销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8382311。
 
 
实验室管理处

                                                          2015326


实验室公众号

版权所有©西安石油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邮编:710065

电话:029-81469694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