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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22 17:32:14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各院(部、系):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精神,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3〕13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活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学有余力、成绩优秀的在校本科生,一般为2-3年级学生,且对创新创业活动有浓厚兴趣,并有全程参加创新创业活动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3、以项目组的形式申报,人数一般为3-5人。每个学生只能同时申报、参加一个项目,可以跨院(部、系)、跨学科组建团队。
4、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5、项目组成员要如实记录研究过程和原始数据、数据处理及分析结果,以备检查。
6、指导教师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负责指导学生完成项目研究。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项目组填写《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交负责人所在院(部、系)。
2、院(部、系)组织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答辩,主要审查申请人资格、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已有的基础条件等,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意见。
3、院(部、系)将通过初审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签署意见、排序后报实验室管理处。
4、学校组织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申请者及导师的研究能力、提供的条件等内容。
5、学校根据专家小组评审意见,确定资助项目上报教育厅。
四、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
1、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学生须充分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及课余时间完成项目。
2、教育部、省教育厅对所立项目给予经费资助;
3、院(部、系)根据学校安排,组织对获批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管理处,项目负责人也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提前申请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终止经费。
4、在研究工作中,有变更研究内容,变动参加人员,推迟中期验收或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
5、项目经费下拔后,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使用研究经费。经费主要用于资助项目实验耗材费、材料费、书籍费、论文版面费、调研差旅费等费用。
6、项目经费经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时间安排
1、申请人需填写《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交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系),申请截止时间:2013年5月4日。
2、院(部、系)进行初审与答辩并签署意见后,于2013年5月6日将项目申报表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一并交实验室管理处,同时将项目申报表项目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管理处邮箱syjxk@xsyu.edu.cn。
                 实验室管理处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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