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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网络课程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1 11:23:24   作者:实验室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了认真落实陕西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印发< 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1号)、《关于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教安办〔2018〕24号)以及我校《2019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西石大实〔2019〕31号)等文件关于“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员工均需接受安全准入教育,成绩合格方可进行实验操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经过学校与第三方机构联系,购置了《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网络课程,为方便广大师生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范围:

2015-2018级全体本科生;各学院实验教师(含指导课内实验的理论教师)、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领导;实验室管理处全体人员;其他教师、管理人员不做要求,也可登录学习。

二、学习平台:

“智慧树”旗下“知到”APP,可在各类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

三、使用方法:

教职工使用6位工号登录,学生使用个人学号登录,初始密码均为123456,教职工入学年份选择2018年,学院选择“实验”,具体使用方法见附件1(教职工如已在“智慧树”旗下其他APP注册账号,无法在“知到”APP下继续注册的,请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处理,电话029-81469694,联系人赵栋)。

四、学习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课程学习,于2019年6月1日至14日完成课程考试。

五、其他要求:

课程考核应取得合格(60分)及以上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此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网络课程学习,是学校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实验室安全运行与管理工作,迎接陕西省教育工委、教育厅联合陕西省消防总队对高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自查整改的一项基础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实验室爆炸事故教训,严格督促相关教师、学生及时登录学习,并按时完成课程考核相关内容,使广大师生能够接受一次较为系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确保实验教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1:《实验室安全与防护》操作指南.ppt


 

 

                  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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