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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

发布时间: 2019-10-30 10:34:10   作者:实验室管理处   浏览次数:

办公地点:鄠邑校区工程训练中心209室 

联系电话:029-81469516 

副处长职责: 

1.分管实验室管理科、实践基地管理科、工程训练中心、石油石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确保分管工作顺利开展。

2.协助处长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计划,检查督促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3.协助处长抓好职工的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服务意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协助处长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决议,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5.协助处长做好廉政建设等工作。

6.协助处长完成职工的考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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