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点:鄠邑校区工程训练中心209室
联系电话:029-81469516
副处长职责:
1.分管实验室管理科、实践基地管理科、工程训练中心、石油石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确保分管工作顺利开展。
2.协助处长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计划,检查督促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3.协助处长抓好职工的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服务意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协助处长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决议,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5.协助处长做好廉政建设等工作。
6.协助处长完成职工的考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