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有序做好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院(系)结合本单位本科实验教学现状和实验室建设规划,按时完成项目论证及申报工作。
一、重点支持范围和优先顺序
学校2024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重点支持范围和优先顺序如下:
1.认证(评估)专业相关的实验室建设;
2.新能源、储能、碳储、碳捕集、碳利用、碳经济等相关战略新兴产业、新办专业实验室建设;
3.大学科门类核心课程(含实验课程)相关的实验室建设;
4.实训与创新中心、专业特色实验室建设;
5.自制实验仪器项目建设。
二、申报项目数量与经费额度
2024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按照“一次申报,集中论证,分批立项”的原则进行。
各院(系)应充分考虑本科实验教学需要,结合“十四五”建设规划,进行论证。各理工科院(系)限报建设项目2项以内,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非理工科院(系)限报建设项目1项,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工作要求
1.为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要求2024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各院(系)相关专业的负责人。
2.各院(系)应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对于论证不充分、无建设场地等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为减轻申报工作量,建议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在2023年申报未获批的项目基础上进行申报。
3.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4.2024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只进行一次集中申报,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者,后期不再接受补报。
四、时间进度安排
1.请各院(系)于12月15日前将《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和《西安石油大学2024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85934986@qq.com;纸质版一份,经院(系)院长(主任)签字、单位盖章后交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鄠邑校区逸夫楼207室)。
2.学校将于本学期末组织校内专家进行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确定2024年支持的实验室建设项目。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西安石油大学2024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周毅华
联系电话:029-81469693、17782830186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