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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8 14:07:07   作者:实验室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近期稳定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实验教学及科研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

各院(系)及实验室要深刻认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各院(系)及实验室要紧盯安全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消除。隐患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实验。

2.强化危化品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相关院(系)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各类管控类危化品、气瓶、特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管理,加强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

3.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各院(系)及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的培训并进行考核,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要加强对服务外包人员及维修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教育日志》,各院(系)实验室工作分管领导每月要督查一次实验室安全工作,填写督查情况。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了解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应急预案。

5.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各院(系)及实验室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实验室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制度,配齐配足应急人员、物资、装备,确保师生具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要第一时间将现场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

三、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切实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院(系)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院(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需要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请于5月9日16时前报送实验室管理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85934986@qq.com),联系人周毅华,联系电话:81469693。

教学工作专班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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